| 忻州市人大常委會關(guān)于接受裴峰辭職請求的決定 |
| (2021年4月26日忻州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(wù)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) |
| 2021年04月28日 10時50分 忻州日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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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》的規(guī)定,忻州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(wù)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決定,接受裴峰因工作變動辭去忻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(wù)的請求,并報忻州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備案。 (責(zé)任編輯:盧相?。?/span>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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